入户咨询网

留学生落户  人才引进  落户咨询

上海社保分类

关于为外来从业人员一次性购买老年补贴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

栏目:上海社保  人气:0   发表时间:2023-02-18  来源:网络

落户咨询二维码  

关于为外来从业人员一次性购买老年补贴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

(关于为外来从业人员一次性购买老年补贴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)


  

市就业促进中心、各区(县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
  

为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为外来从业人员一次性购买老年补贴凭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  

一、对于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,因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而尚未为其购买老年补贴凭证的外来从业人员,由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为其购买老年补贴凭证。

  

按照《关于组织医院外来护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试行办法》(沪人社就发〔2009〕46号)参加社会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(以下简称“医院外来护工”)参照执行。

  

二、一次性购买老年补贴凭证的额度,按《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为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,未购买老年补贴凭证的综合保险缴费记录对应的额度之和。缴费记录对应的额度按其实际缴费基数的7%计算。

  

三、“医院外来护工”2011年6月以后的缴费记录,按实际缴费月份折算,每个自然年度购买一份老年补贴凭证。

  

四、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。

  

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

二○一二年二月十日

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经本站整理和编辑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、交流和学习之目的,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,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,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。管理员邮箱:y569#qq.com(#转@)

上一篇:学龄前儿童医保缴费时间

下一篇:一次性发放,购房补贴可达150万!事业编!常州纺院聚力师资建设,培养全面人才

 

推荐资讯点击在线咨询
最新资讯点击在线咨询
热门资讯点击在线咨询
热点资讯点击在线咨询